交通运输部: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高度自动驾驶
12月5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5日消息,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印发《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(试行)》。其中提到,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(以下统称“安全员”)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。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、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;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,在指定的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,远程安全员人车比不得低于1:3。(中新财经)
版权保护: 本文由 主页 原创,转载请保留链接: http://www.tbllop.com/news/token/news910.html
- 上一篇:完整社区建设“缺什么补什么”
- 下一篇: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,中小学生慎用“鼻吸能量